最近几年,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累犯取保候审这个词越来越频繁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累犯取保候审是指一名经过两次刑事定罪的罪犯,案件在二审或申诉程序中被撤销或改判后,被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方式监视居住。调查数据显示,在累犯取保候审的案件中,大多数犯罪情节较轻,取保后并没有再犯罪的记录。但也有一些累犯取保候审的案件表现出明显的风险。
盲目放宽累犯取保候审的标准,会带来多方面的风险。一方面,累犯取保候审的人员可能再次犯罪,对社会治安带来威胁。另一方面,过度依赖累犯取保候审也会削弱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威信。
但是,累犯取保候审作为法治进步的一种体现,也有其积极的意义。累犯取保候审的出现,也是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种补充,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认识到,累犯取保候审不是刑侦失效的产物,也不是对犯罪人的宽容,而是在刑事诉讼制度中一种最佳的法律措施。只有累犯取保候审和其他刑事诉讼制度相互配合,才能让刑事诉讼制度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