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
第一,接到犯罪案件后,公安机关应尽快立案侦查,并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查清犯罪事实和证据,以明确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证据,确定是否应当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第二,侦查人员在进行询问、调取证据、检查、搜查等活动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在询问犯罪嫌疑人和提醒他们有权保持沉默的时候,应该告知他们有关权利。侦查人员严禁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非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不得对嫌疑人进行身体检查、搜身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第三,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有依法由公安机关指定的批准机关的书面批准,才能进行,批准机关应当在批准书中明确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犯罪事实、强制措施种类、强制措施期限等,对限制被采取强制措施人的人身自由的期限,法律规定不得超过六个月,并应及时告知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和所在单位等。
以上就是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内容,希望大家了解并严格遵守,同时也要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