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理论,是关于政治行为的决策分析体系,可以用于科学地研究行政决策、立法决策、司法决策等决策过程。作为一种行为科学的理论模型,它成功地解释了为什么公共决策不能像市场决策那样完全有效地反映个人权益。
公共选择学派认为,人的行为符合类似于市场需求曲线的一种规律,个体希望获得最大的利益,而面对公共财政,每个人在自己个体的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会通过投票、游说和社会运动等手段去获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国家干预的存在,即政府会因为不同的考虑、目的和目标而出现不同的干预行为,这种行为就是公共选择理论的重要应用。
公共选择学派认为,国家干预是追求公共利益的一种手段,但是政府往往会因为自身利益和官僚惰性等原因而导致干预行为不完全符合每个人的利益,或造成利益分配不公。
公共选择理论是一种解释公共决策的科学工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政府的干预决策的行为。在更深入和广泛的领域,公共选择学派可以成为社会科学领域的重要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