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又是道德经中一个常被提到的概念。四个又,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个概念代表着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种理念,即天地人和谐一体的观念。
四个又中的“人法地”,提出了宇宙中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概念。人类生存离不开地球,而地球上也存在着各种天然资源,但这些资源不能过度开采与破坏。因此,“人法地”的概念强调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人不能离开地球得到生存所需的资源。
“地法天”则体现了天地规律的存在。地球上的自然界和大气环境都是依据一定规律而存在。人必须要学会尊重和遵循这些规律,这个反映了人在自然界不可抗拒的规律面前应当保持顺应的态度。
“天法道”强调了人与社会关系,人应该尊重社会规律,也应该遵循道德法则。一谈到人的本质上也存在了一种哲学意义上的社会性质。
“道法自然”则强调了为人处世的原则。强调的是自然法则与伦理道德相结合的理念。我们应当遵循自然界不断变化的规律,在社会交往中保持中庸之道,不削极端和走向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