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最近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即日起私募基金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募集资金存管,不得自行保管、委托第三方或第三方保管等方式。对于私募基金的监管力度和门槛都在进一步加码。
根据新规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开展新一轮募集活动时,应当在募集文件和私募基金合同中明确资金存管的安排,与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后,由资管业务机构为其提供资金存管服务。同时,资金存管业务必须与基金交易所在同一家金融机构办理,并实现与基金交易所、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的信息共享,以便监管部门进行实时监控。
新规执行目的是进一步增强私募基金的透明度、风险可控性和对投资者资产的安全保障,提高私募基金市场的整体管理水平。